2021年2月22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內容中重點強調了我國將開始建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體系和綠色低碳全鏈條,并對體系中的各個部分進行了任務安排。
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是解決我國資源環境生態問題的基礎之策。2021年2月22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
1、制定2025年與2030年主要目標
《指導意見》提出了以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為重點率先突破,做好與農業、制造業、服務業和信息技術的融合發展,全面帶動一二三產業和基礎設施綠色升級。并且也要做好綠色轉型與經濟發展、技術進步、產業接續、穩崗就業、民生改善的有機結合,積極穩妥、韌性持久地加以推進。對此,《指導意見》制定了到2025年和2030年我國關于碳中和和綠色經濟方面的主要目標:
2、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體系和綠色低碳全鏈條
《指導意見》將在全方位全過程推行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生活、綠色消費,從生產、流通、消費、基礎設施升級、綠色技術和法律法規等六方面入手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形成。
由此中國的發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資源、嚴格保護生態環境、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基礎上,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確保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動綠色發展邁上新臺階。
關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中生產、流通、消費、基礎設施升級、綠色技術和法律法規的六大部分,《指導意見》制定了各部分的細分建設任務。
體系重點部分“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消費”的任務制定涵蓋了工業、農業、服務業等諸多行業,例如,在綠色生產方面,要落實推進工業綠色升級,加快實施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推行產品綠色設計,建設綠色制造體系。提高服務業綠色發展水平,培育綠色流通主體,規范發展閑置資源交易等。
為了對應“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消費”的快速發展,《指導意見》還對綠色體系的基礎設施升級和技術創新做出了指示。在基礎設施升級方面,重點提出了在大容量儲能方面和綠色公路、綠色鐵路、綠色航道、綠色港口、綠色空港的綠色交通建設;在綠色創新技術方面,指出將發布綠色技術推廣目錄,推進綠色技術交易中心建設。
在宏觀政策的制定方面,《指導意見》指出,將圍繞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建設,推動完善促進綠色設計、強化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發展循環經濟、嚴格污染治理、推動綠色產業發展、擴大綠色消費、實行環境信息公開、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法律法規制度。強化執法監督,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和問責力度,加強行政執法機關與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的工作銜接配合。
3、對環保行業提出要求
碳中和促進環保減污降碳協同發展,從環保行業來看,資源再生、環衛電動化、固廢處理等均是實現碳中和的重要方式。針對環保行業的不同領域,《指導意見》均提出了相對應的發展要求。生活垃圾處理領域,要因地制宜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推進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
工業固廢領域,要建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促進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等。綜上,未來一段時間,垃圾焚燒、再生資源、環衛電動化、濕垃圾資源化等領域有望受益。